在菏泽某售楼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新买的手机不翼而飞。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窃贼并非“外人”,而是售楼中心的保安。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到,3月22日,丹阳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售楼中心工作人员报警称,自己新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放在办公室内,原本未拆封的手机只剩下手机盒子了。民警通过调取售楼中心监控视频,发现公司保安陈某于当天凌晨5时许进入营销办公室,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在派出所,陈某承认了自己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陈某交代,3月21日他和家人吵架之后,当晚就睡在了售楼中心休息室。3月22日凌晨5时许,陈某睡醒,想到自己还欠了1000元外债,便盘算着偷点东西卖钱。于是,他走进了营销办公室,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部新的苹果手机,便拆开包装,将手机装在兜内带出。当天10时许,他在一商场手机回收柜台将手机以4000多元的价格变卖。而经过进一步审讯,陈某还交代了自己此前在售楼中心展厅盗窃一部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
案件破获后,陈某家人赎回涉案手机并送交派出所。目前,陈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冯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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