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陵城区一居民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00余株被刑事拘留。
3月21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郑家寨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种植罂粟。民警联合禁毒大队赶往被举报的一处闲置院落,经核实,闲置院落户主为邰某,罂粟幼苗套种在葱苗里,经踏查清点,共计罂粟幼苗550余株。
目前,邰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它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则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属于违法行为。当达到一定数量后将涉嫌犯罪,请大家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论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使用,均触犯法律。要提高辨识能力,远离毒品,珍惜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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