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11月16日讯(通讯员 孙立锋)11月11日14 时许,招远交警大队六中队根据冬季行动要求,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民警巡查至水夏线一路段,发现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检测,该驾驶人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
经询问,于某中午喝了2两白酒,想念身在老家的老母亲,便心存侥幸,选择酒后驾车回家看望,途中遇到了执勤交警,被查获。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于某曾多次因酒驾被查处,屡教不改。于某分别于2017年5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2022年8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2022年10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被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是他第四次因酒驾被查。民警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并苦口婆心地进行教育,从身边酒驾发生事故的教训,到老母亲对他安全的担心,希望他能切实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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