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李增强)俗话说得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男子肖某因盗窃多次被判刑入狱但是经过一次次教训依旧不思悔改屡抓屡犯“重操旧业”以盗窃牟利。
“打盗抢、反诈骗、追逃犯”行动开展以来,菏泽鲁西新区警方坚持贯彻“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紧盯盗窃电动车等影响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的突出违法犯罪高压严打。
11月13日,佃户屯派出所、陈集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队视频侦查中队数据导侦,合成作战成功将跨区域流窜盗窃电动车“惯犯”肖某抓获,带破盗窃案件10起。
近日,菏泽某小区居民杨女士报案称停在小区车棚内的电动三轮车被盗,佃户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调阅小区监控,依托警务大数据赋能实战优势办案民警很快锁定男子肖某有重大嫌疑。
经查,肖某是一名盗窃“惯犯”,居无定所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民警多次实施抓捕均没有成功。后经深入分析研判发现发生在城区的多起盗窃电动车案中都有肖某的身影,“盗窃电动车的民生案件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嫌疑人这么嚣张必须抓到他。”办案民警暗下决心。于是,佃户屯派出所、陈集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队视频中队多警种部门通力协作,历时多日调查追踪终于摸清了肖某的活动轨迹,于11月13日在牡丹区某小区附近将肖某一举抓获。
肖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肖某今年43岁系牡丹区人。自2011年以来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肖某没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没有经济来源就故伎重施盯上了“电动车”。自4月份以来在牡丹区、鲁西新区流窜作案盗窃10辆电动车,得手后转卖给流动回收商贩。肖某交代每辆电动车卖一二百元到四五百元不等,所得赃款被其吃喝等挥霍一空。
目前,肖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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