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qlfzzk@126.com QLFZW@126.COM 新闻热线: 0531-82068506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齐鲁法制网 >> 资讯 >> 综合 >> 民生关注 >> 正文

“和”风细雨“蒙”法情——谢临沭县人民法院和李兰和法官、魏蒙蒙法官助理

时间:2022/8/4 14:52:35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法制网

  2022年7月25日夜里的10时50分左右,两条微信发到了我的手机上,打开一看,是临沭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魏蒙蒙发给我的关于后天庭前调解的事情,我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因为想这么晚了可能会打扰到对方。进而又想,法官工作到这么晚真是辛苦,但是这两条信息,却让我又一次深深的感动。

  上面的事情起因于一件民事案件。我是济南一个公司的员工,今年三月份我受公司委托来临沭县购置了一辆二手汽车,结果车辆开了不到一个月就频频出现故障,后通过查验发现该车是泡水车,我们多次跟销售商进行沟通,但对方不予以处理,于是就开启了我对临沭县法院和法官的认知之路。

  我不是一个专门从事法律的人,从开始在网上立案的时候,临沐县法院的魏蒙蒙法官助理就同意加上微信并留下个人电话进行联系,魏助理的做法让我们感到了意外,同时也感到了她的热情。

  案件在魏助理的指导下,从一遍遍的网上立案提交,到一次次的技术上的指导,一次次的电话咨询,一次次的微信沟通,魏助理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不厌其烦的为我们提供着最大的帮助,每一次的指导都有一股暖流涌入我们的心田。

  案件确定好开庭日期后,李法官、魏助理又与我们沟通庭前调解的事情,在我们双方当事人之间提前联系、提前沟通、耐心说理,把法律关系、利害关系以及后期的执行问题一并释理说法。经过李法官和魏助理的中间调解,我们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调解前就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本来剑拔弩张的针锋相对,在庭前就让我们偃旗息鼓握手言和。庭前调解很顺利,我们双方当事人确定好权利义务后,对履行期限进行了约定。李法官和魏助理现场办公,为让我们就跑一次腿,一次性的给我们解决纠纷,一直忙到中午十二点半才将案件处理完毕,对于处理结果和法官的工作态度我们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整个案件,我们感受最深的并不是案件的结果,而是通过这个案件而感受到法官的辛苦和对待群众的负责。据了解,临沭县法院在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省仅此四家。心底无私天地宽,临沭县法院的李兰和法官和魏蒙蒙法官助理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去为群众排忧解难,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在案件多、时间紧、节奏快的情况下,急群众之急,想群众所盼,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大公无私、公平公正,树立了法官的威严,建立了法官的威信,用实际行动为“全国优秀法院”增辉添彩。身正不怕影子斜,李兰和法官和魏蒙蒙法官助理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热心指导,为我们减少了诉累,让我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再次感谢临沭县人民法院、感谢李兰和法官和魏蒙蒙法官助理!

  白京海 于济南

  2022年7月28日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招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授权协议,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山东法讯传媒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31)82068506 投稿邮箱:qlfzw@126.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156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10917号 济网警备案编号:37010029001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