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qlfzzk@126.com QLFZW@126.COM 新闻热线: 0531-82068506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齐鲁法制网 >> 资讯 >> 法制前沿 >> 正文

以招远城区为例浅谈出租车违法行为特点及管理对策

时间:2017/4/12 9:36:50 作者:王克宁 文章来源:齐鲁法制网

  齐鲁法制网4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克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工作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出行已不满足于乘坐局限性的公交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便捷的出租车,出租车在方便城市居民出行、缓解城市公交压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招远城区为例,现有出租公司3家,共有各类出租车600余辆,车型主要有伊兰特、捷达、桑塔纳、现代4种,方便市民出行,补充城市公共交通的不足和空缺。他们昼夜不停穿梭于招远城区的大街小巷。但很多驾驶员受经济利益驱使,“多拉快跑”和“随意停车”等违法现象突出,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同时给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因素,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现在,笔者结合我市出租车运营状况和交通违法行为等现状浅谈己见。

  一、招远城区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现状分析

  (一)随意掉头。城区许多出租车似乎对“招手”已经形成“条件反射”,只要有人招手,就会立即靠边,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停车上人,生怕让别人抢去生意。不管是在什么路段,后边的车流量多少,只顾停车上人,还有的再打开后备箱装行李,一停就几分钟,任凭后面车辆如何鸣笛,排成长龙,依然我行我素。即使城区内的不少路段都划定了出租车停车上下点,可绝大多数出租车只图省事,利字当前,见有人招手就停。到了夜间出租车乱停乱放现象更为突出,在各大饭店、娱乐场所、客运车站门前,道路上出租车总会排成长龙,静候乘客的光临,把非机动车挤到了机动车道上,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的畅通,而且也危及到非机动车骑车人的生命安全。

  (二)乱停乱靠。许多出租车驾驶人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不管此路段是否有停车标志,也不管后面的车流量多少,只要看到路边有人招手乘车,就想方设法见缝插针,或快速驶去或一个急刹车停下;有的不按规定停车,直接将车停在路口和人行道上,催促乘客赶快上车,既不管乘客的人身安全,也不管身后排如长龙的车队,甚至把非机动车挤到了机动车道上,不仅严重阻碍了交通,而且也危机导了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

  (三)违法超车,强行抢道。一些出租车驾驶人为了不等信号或减少等信号的时间,在直行信号马上或已经变为绿灯,而前面有许多车辆正在排队等候依次通行时,突然从右转车道快速驶过,在路口强行插入直行车的队伍中,达到节省时间的目的。

  (四)争闯红灯。在没安装电子监控的小路口,经常会有出租车驾驶员争闯红灯。尤其是在夜间,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在后面的号牌上贴上光盘,遮挡住部分号牌字母,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发现前方没有“特殊情况”,就对信号灯“视若无睹”。

  (五)超速行驶,争道抢行问题突出。为了尽快到达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往往高速行驶,有空就钻,见缝就上,变更车道时往往也不开启转向灯,哪条车道空闲,就跑哪条车道,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六)疲劳驾驶。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时间一般每天都在十小时以上,加之得不到充分的休息和合理的调节,驾驶员的劳动强度和身心压力可想而知,这就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七)出租车车辆状况差。虽然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化进程的加快,出租车的档次有所提升,但由于部分出租车司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对出租车辆状况还是没有引起重视,存在很多旧车,车辆带“病”行驶现象。更有些出租车司机为了挣钱,车出了毛病不停车检修,而是一直凑合使用,最终导致因车辆故障而肇事。

  二、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原因

  (一)经济利益高于一切。大多数出租车驾驶人为了经济利益而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违章行驶增加经济收入。为了多拉几个乘客,无论是违法超车、闯信号灯、违章停车还是随意掉头,只要哪里人多就往哪里挤,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知法犯法。部分出租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存在较大偏差,认为只要不被交警罚款查扣,交通违法不算什么,以至于在没有交警执勤或未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随意行驶、乱停乱放或闯红灯,没有把遵章行驶和交通安全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雇佣夜班司机的大量涌现为交通管理带来了不利因素。夜班司机是随着出租车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前几年,国家出台了出租车限制8年报废的有关规定,出租车营业主为了快速赚回本钱,在8年报废期内获得最高利润,纷纷雇佣夜班司机与车主(白班司机)两班倒,做到人休车不休,昼夜行驶。近年来,夜班司机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家庭、亲属间的简单经济协作,向雇佣劳务市场发展。从人员结构来看,夜班司机中以中青年人居多,驾龄短,而夜间又是交通管理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时段,所以,一些违法行为不易及时得到发现和纠正。比如,一些青年驾驶人员侥幸和好胜心理严重,冒险性强,存在着夜间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会车时不将远光灯变近光灯等违法驾车行为;还有的青年驾驶人员夜餐时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偷偷饮酒,酒后免强疲劳驾驶,孰不知,这些行为为交通事故埋下了何等巨大隐患。

  (四)社会关系网的存在与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发生抵触。有些出租车驾驶员多年热衷于与交警或交警家属结交关系网,目的无非是能在被纠正违章时得到特别关照,免于或减轻法律处罚。如果违法驾车行为被交警发现,不是努力从自身查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甚至认为是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不硬。一但依法对其实施处罚,就产生抵触情绪,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五)一些出租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对车辆的维修及保养不及时。目前,出租车驾驶员为了多上路,多挣钱,更换的部件大部分是副厂产品,甚至伪劣产品,难以保障行车的安全;另外,夜班司机绝大多数都是承包的车,为了多挣钱,将修车费转稼给车主,不能及时主动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甚至故意隐瞒车辆故障,而车辆的技术状况往往又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又一种直接因素。

  三、加强出租车交通管理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对出租车企业安全营运的督查。一是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督促出租车企业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应与出租车企业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企业与出租车司机签定安全营运责任书,实行层层把关负责制。三是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民警经常深入出租车企业,对签定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强化日常对出租车安全运营的监督机制,确保出租车司机安全运营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交通安全法的教育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出租车驾驶人的教育。交通管理部门应与客运公司联合把对出租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他们的特点采用座谈、授课和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应对出租车驾驶人进行月考核、季考核和年考核,对成绩不合格的、交通违法率、投诉率高的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离岗培训或取消其从业资格督促其自觉守法。出租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也应切实搞好监督,对只收钱不管理的出租车公司进行处罚,或取消其经营资格。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市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教育市民不坐违法车,自觉到公交站牌或出租车停车点候车,不乱招手乘车,让违法出租车受冷落、无市场。

  (三)加强查处力度。把整治出租车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违法行为的查控力度,一经发现就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对于情节轻微的以安全教育和口头警告为主;对于态度蛮横情节恶劣的,严惩不怠,做到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应利用当地电视媒体予以曝光,以高压严管的态势,给予震慑和警示。

  (四)完善相关设施,提高管控能力。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道路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重点在城区道路上增设和规范建设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点,规范停车站点秩序,增设和开辟停车场,方便出租车载客,做到停车有序,管理规范,同时也为职能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出租车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客运出租车交通秩序乱、交通通行效率不高等问题,仅仅依靠交警部门远远不够,还应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与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查随意停车、调头猛拐、争道抢行、超员超载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出租车长效管理机制。

  (六)坚持科技强警、提高管控能力。交警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全面实施交通科技建设工程。增设电子警察、电子卡口和交通综合控制建设等科技产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流动测速仪和高清数码摄相机等科技装备,严厉打击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从而提高城市交通管控能力。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赵丽英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招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授权协议,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山东法讯传媒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31)82068506 鲁ICP备10208562号-5 济南网警备案编号:37010029001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