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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买卖合同起纷争 法院高效调解助营商

时间:2023/11/16 9:42:07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法制网

  齐鲁法制网11月16日讯 近日,招远法院张培玲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金精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简要案情】

  2022年7月22日,原告招远某黄金公司与被告福建某矿业公司签订《金精矿购销合同》,约定以500万元的价格买入金精矿粉,原告公司如期给付货款,被告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原告无奈将交付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29日,但被告仍未交付。

  【案件调解】

  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分流至张培玲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深知该案标的物具有很强的市场波动性,审理耽搁一日就会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尽快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当天就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该案专业术语较多,承办法官认真求教黄金方面专家,反复研究合同条款,用细致严谨确保案件质量。起初调解工作进展的并不顺利,被告以单位住所地不在招远为由拒绝调解,要求移送管辖,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因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均在招远,原告住所地也在招远,即确定招远法院具有该案管辖权。

  被告又主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承办法官果断采取线上调解,并第一时间利用诉前调解平台进行了证据开示,将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发送给被告,并向被告分析了案情和利害关系。

  本着保护企业双方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承办法官劝导双方秉承互谅互赢理念,经过反复多次的耐心沟通,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约定时间内返还原告500万元或交付同等价值金精矿粉,该案圆满审结。

  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招远法院紧盯“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目标,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对涉企案件采取及时受理、高效调解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高质量司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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