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11月9日讯(通讯员 李增强)以“租车”名义从汽车租赁公司骗走车辆转手低价“抵押”或转卖进行“变现”,一番“空手套白狼”操作看似“行云流水毫无破绽”最终却套牢自己身陷囹圄。“打盗抢、反诈骗、追逃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菏泽鲁西新区公安聚力“围剿”诈骗类案件。
近日,分局刑侦大队闻警而动破获一起假借租车名义实为进行诈骗的案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被变卖抵押的7辆车全部追回。
“警察同志,我们公司的车租出去以后被人给变卖和抵押了现在对方不付租金也不还车!”日前,鲁西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某租车公司老板李先生报警,称自己被姜某骗了。据李先生介绍姜某是东明县人,两人是同行,此前打过一些交道。今年3月份姜某来到李先生的公司,以周转为名租了一辆宝马5系汽车,双方约定了租金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姜某便驾车离开。“因为大家都是干这个的,根据‘行规’我们没收他押金。”李先生说,此后几个月内姜某陆陆续续又从他那里“租”了6辆汽车。原本以为这就是普普通通的租车生意不曾想却让李先生掉进了“坑里”。其间,李先生多次催要租金姜某只付了2万元,此后便找各种借口拖延,“我想租金先欠着,把车先还给我也行呀,可是车也没影了。”李先生说。他通过调查发现姜某租走的7辆车有的被抵押,有的被卖掉,损失近100万元。
刑侦大队立案展开调查,将姜某传讯到案。经查,姜某有盗窃和诈骗前科,先后两次被判刑入狱。今年3月至8月姜某以自己经营转租的名义先后从李先生的租车公司租赁汽车7辆,后私自将其中2辆转卖,另外5辆抵押给他人以牟利。
目前,姜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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