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明县刘楼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引发的经济补偿纠纷,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今年2月14日,东明县刘楼镇某村村民闫某在驾驶轿车行驶的路程中,撞上了骑电动车的梁某致其受伤,梁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梁某的家属找到闫某要求死亡补偿。然而闫某认为此次事件虽然交通肇事属实,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况且已经按照赔偿标准进行了保险理赔,于是拒绝补偿。双方争执不下,便来到刘楼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刘楼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采取以案释法、换位思考、“背靠背”等方式进行调解,劝导闫某要认识到这次事故对于梁某及其家庭造成的严重影响,体谅梁某家属丧亲的悲痛心情,要同情梁某的丈夫及其子女的不幸遭遇,并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认真考虑,促成纠纷和解。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之以法的劝导说服和法治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闫某同意给付梁某家属5万元的经济补偿,双方保证今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至此,这起拖了四个多月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经济补偿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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