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8月23日讯 近期,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基层治理中的不良现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省纪委监委连续发布一系列通报,曝光了一批基层治理中的不良现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这些不良现象严重侵蚀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亟需采取坚决措施加以纠正,同时凸显了政府对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决决心和执政能力。在当前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不良现象频发影响基层治理。基层治理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如腐败问题、权力滥用、廉洁意识淡薄等。这些问题严重侵蚀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得基层治理失去了应有的公正和公信,导致人民群众对党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产生了质疑。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成典型问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是基层治理中的一大顽疾。一些干部在工作中消极怠工,缺乏责任心和执行力,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表现出明显的不作为现象。另外,还有一些干部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以个人私利为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这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存在,必然影响基层治理的效果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因此,必须坚决整治这类行为,让干部真正担起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完善基层治理系统提升效能。解决基层治理中的不良现象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系统,提升工作效能。首先,加强干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廉洁意识,确保他们履职尽责。其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权责边界,加大对不良现象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力度。最后,注重群众参与,加强基层民主,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基层治理中的不良现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已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委连发通报的密集节奏显示出政府对正风肃纪反腐的决心如磐。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提高治理水平和效能,以实现良好的基层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莘县东鲁街道纪工委 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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