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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业主满意赠锦旗

时间:2023/11/13 16:08:2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法制网

  齐鲁法制网11月13日讯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高度相关,具有标的小、矛盾多的特点,妥善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便成了法院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日,牟平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双方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被告业主为诉前调解员送上一面锦旗,以此表达对其工作尽职尽责、调解高效便民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业主刘女士(化名)于2013年购买一处房产,在验收时其发现几处质量问题,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刘女士于是拒收该房产。2022年4月,刘女士与开发商达成赔偿协议。2022年6月,刘女士前往物业公司取钥匙,但物业公司以其没有缴纳自房屋交付之时至今的物业费为由拒绝交付钥匙。刘女士认为自己并没有收房,不应该承担在此之前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则认为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刘女士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双方多次据理力争,互不退让,矛盾逐渐激化。后物业公司起诉至牟平法院,要求刘女士支付近10年的物业费7万多元。

  调解现场

  “房子的质量问题这么多年没人解决,这刚一解决就来催我交物业费了,有这样的吗?”

  “业主拖欠物业费,不缴纳物业服务费怎么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啊……”

  调解过程中,诉前调解员姜宏宽着“依法调解,法理并行”的宗旨,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他一边认真倾听刘女士宣泄心中不满,一边想方设法稳定其的情绪,待刘女士缓解之后,对其明确了房屋问题产生的损失与拒交物业费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面,姜宏宽对物业公司提出换位思考:“买下的房子被拖了近10年才解决问题,还被扣着钥匙追缴物业费,咱们想想这事搁自己心里能不能受得了,是不?我建议咱们在物业费和滞纳金问题上作出适当的调整。”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物业公司主动免去刘女士2022年4月以前的物业费,刘女士当场付清了2022年4月至2023年的物业费,并一次性预付2024年全年物业费用。这场“背对背”调解终于让物业公司与刘女士“面对面”言和。

  锦旗不仅代表着群众的感激之情,也代表着群众对牟平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肯定和勉励。下一步,牟平法院将持续深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追求的目标,努力实现“以调促和”,提高诉前调解工作质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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